發布日期:2018-10-26 信息來源: 作者編輯:
在登記機關處理“五證合一、一照一碼”的手續后,依照相關的規定,要在新的工商執照辦領之后及時改變相關改變事項(最遲不能超過30日)(因為數據同步時刻可能滯后要素可在改變3日之后處理稅務改變),詳細留意事項如下
一、發票專用章從頭刻制
因為新證登記的號碼是企業的一致社會信譽代碼,與企業的老稅號不同,所以需及時刻制新的發票專用章;
二、發票領購簿從頭發放
請在收取新證后到辦稅服務廳領購發票時,及時申請換領新的發票領購簿;
三、銀稅協議從頭簽定和聯網
到辦稅服務廳收取稅銀庫三方協議然后從頭進行簽定,而且到交稅銀行處理扣款聯網新手續,當中協議書編號可按1330825+新稅號后10位數編制,留意記與原協議號能夠最終一位識別碼來加以區別;
四、專用發票認證
企業取得的老稅號專用發票,短期之內(一般交稅人檔案保存期限為1至3個月)仍可認證抵扣,但應以老稅號登認證體系認證,新稅號專用發票請以新稅號登陸認證體系認證,且請及時(30日內)告訴客戶更改開票信息;
五、發票開具防偽稅控體系從頭發行過程
請盡早(不得超過30日)處理稅控開票體系的從頭發行手續,并請帶著金稅盤(稅控盤)、空白發票、開票主機、發票領購簿,主要過程如下
(1)發票退票或吊銷;
(2)時鐘授權;
(3)注銷抄報稅;
(4)從頭發行;
(5)從頭購票;
(6)數據搬遷及設備調試。
六、交稅申報VPDN登錄用戶名改變
請在改變后次月的申報征期結束之前到電信或是移動(聯通)公司處理改變用戶名手續;
七、地稅龍版體系銀稅協議按企業名稱綁定,假如企業名稱未改變的,可暫時不處理銀稅扣款改變手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