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需提供:
1、轉讓雙方的主體資格證明【公司:營業執照(蓋公章);個人:身份證、個體戶營業執照】;
2、商標轉讓申請書;
3、商標代理委托書(轉讓雙方);
4、公證書;
5、轉讓商標申請號;
6、轉讓協議。
您將得到:
1、轉讓后的商標注冊證;
2、商標轉讓證明文件。
辦理時長:
6-8個月
服務流程:
客戶下單→信息采集→指導材料準備→材料審核→業務辦理→進度反饋→寄送證書→辦理完成
備注:企業或個人可通過商標注冊取得商標專用權,也可通過商標轉讓獲得商標專用權;轉讓的商標大部分是國家商標局已經批準的注冊商標,不存在因相同或近似而被駁回的可能,轉讓商標,只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國家商標局進行備案,就能擁有商標的專用權。